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wǎng)論壇 (http://www.hsjlfkj.cn/bbs/index.asp) -- 企業(yè)文化 (http://www.hsjlfkj.cn/bbs/list.asp?boardid=21) ---- 未及時處理員工反映的問題,員工服毒自殺,公司要賠錢嗎? (http://www.hsjlfkj.cn/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744) |
-- 作者:wmxhr0219 -- 發(fā)布時間:2022-11-1 9:16:09 -- 未及時處理員工反映的問題,員工服毒自殺,公司要賠錢嗎? 王菊花系飛宏公司員工,主要從事電磁塊的生產(chǎn)加工工作,王菊花肢體(下)有殘疾。 王菊花按照公司要求每天需填寫《生產(chǎn)員工每日業(yè)績報表》,也一直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工作,計件領取報酬。 自2015年4月份起,王菊花對于“時標準產(chǎn)量”向公司相關主管提出異議,認為85/h時產(chǎn)量標準應該降低至63.75/h。王菊花在2015年5月30日《生產(chǎn)員工每日業(yè)績報表》中的“時標準產(chǎn)量”填寫為“63.75/h”,并在該行的備注欄寫有“下個月這樣寫才公平”的語句。 2015年6月8日6時50分許,王菊花在公司服農(nóng)藥自殺,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王菊花在服農(nóng)藥前寫下了對于“時標準產(chǎn)量”過高向公司進行反應但未得到妥善解決等相關問題的“遺書”。 一審法院:公司不及時處理員工反映的問題,管理存在瑕疵,承擔30%的責任 公司未能及時妥善處理員工所反映的工作問題從而盡可能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管理上存在一定瑕疵,公司與造成王菊花的死亡結(jié)果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綜合案情,一審酌情認定公司對于這一損害結(jié)果承擔30%的責任。 二審法院: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采取極端的方式結(jié)束其生命,超出普通公眾可以預料的范圍,人民法院應對此給予負面評價 王菊花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采取極端的方式結(jié)束其生命,超出普通公眾可以預料的范圍,人民法院應對此給予負面評價。一審判決公司承擔153821元的賠償責任過重,不利于提倡良好、和諧的社會風尚。綜合本案案情,本院酌定公司賠償家屬100000元。 |